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及以下(197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4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
5.资格初审:6月23日9:00- 6月28日17:00。
6.陈述申辩:6月23日-6月29日期间9: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3日9:00-6月30日17:00。
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试教合格人员中(第一类、第二类按照试教成绩;第三类、第四类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网站提示上传;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9:00—1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考试
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教、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另行公告。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
(2)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2)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申领“苏康码”,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复审)当天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具体防疫要求将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公告。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