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干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对我市部分学校校级副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竞聘岗位类别 | 岗位数 | 备注 |
城区初中 校级副职 | 2 | 城区相关初中 |
城区小学 校级副职 | 4 | 第二实验小学、城中实验小学、学府路实验小学、湖滨实验学校 |
乡村小学 校级副职 | 4 | 丁山实验小学、太华小学、 官林小学、和桥小学 |
备注:竞聘岗位分为三类,采用相同类别学校打包分类后统筹竞聘形式。
二、竞聘条件
1.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职业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修养,具有胜任校级领导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具备宜兴市能手(无锡市新秀)及以上骨干称号。
4.竞聘“城区初中校级副职”岗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城区高中或初中中层正职、副职,且任城区中层干部累计满2年;②现任乡村初中中层正职或校级副职,且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累计满2年。
5.竞聘“城区小学校级副职”岗位,应为现任城区学校中层正职或乡村学校校级领导,且任职累计满2年。
6.竞聘“乡村小学校级副职”岗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城区学校中层正职、副职,且任职累计满2年;②乡村学校中层正职或校级副职,且任职累计满2年。
三、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6月16日,在宜兴教育云首页、宜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竞聘公告。
2.自主报名。截止到6月22日,具有竞聘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竞聘申报表(每人限填写1个竞岗意向:如“城区初中校级副职”),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将表格与相关佐证材料交教育局人事科207室。
竞聘上岗后,凡以乡村教师身份评上的中高级职称未满5年或评上骨干称号未满3年,本次竞聘进入城区学校后,须重新以城区学校教师身份参评职称或同级别骨干称号。
3.资格审核、实绩打分、行政能力测试。7月10日前,教育局组织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实绩打分和行政能力测试。
①资格审核中,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实施一票否决。
各类别竞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竞聘岗位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竞聘岗位。
②实绩打分主要对竞聘人员的骨干称号、荣誉称号、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③行政能力测试为封闭笔试,主要考察教育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在宜兴教育云首页公布。
第一阶段考核成绩按“实绩打分成绩×60%+行政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根据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竞聘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
4.面试答辩。7月上中旬,进行第二阶段考核,面试答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一是由参加竞聘者发表竞聘演讲,介绍对相应类别竞聘岗位的分析、自己竞聘条件和竞争优势、今后工作的设想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二是现场回答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考核成绩按“竞聘演讲成绩×40%+现场回答成绩×60%”计算。
面试答辩具体考核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宜兴教育云首页公布。
5.组织考察。两阶段考核结束后,根据第一阶段成绩(占50%)和第二阶段成绩(占50%)计算出总成绩。7月20日前,教育局根据总成绩,结合竞聘者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由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1:1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拟考察人选在宜兴教育云首页公布。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任用:(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四)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同一岗位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由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考察。
6.讨论决定和公示。教育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按竞聘岗位分类,综合考虑竞聘成绩、原单位所在学区、原任职分工等情况,统筹安排,确定拟任人选任职岗位,并进行公示。有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本次校级副职任职,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校级副职公开竞聘或选拔任用。
7.组织调配、发文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
咨询电话:87976352,87974858。
宜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