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临泉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超编限额及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岗位设置
见附件:临泉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
三、分配程序
1.报到资格审查(2022年7月15日前)。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报到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当年拟分配对象。
2.组织统一笔试(2022年7月23日)。
临泉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必须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2)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 8:30-11:30,两科同时进行。
地点:临泉县兴业路实验学校(交通路与兴业路交叉口)。
(3)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上述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届时在县政府网公布。
3.组织选岗(拟定于2022年7月30日,以选岗公告为准)。
根据统一笔试最终成绩排名情况,选岗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岗:户籍为乡镇C、D区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的,可在设岗范围内直接确定到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如户籍生源选岗人数超出本乡镇学校设岗数的,统一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第二轮选岗:生源户籍为城区五街道、乡镇A区、乡镇B区,或乡镇C、D区不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任教的,在剩余岗位中按综合成绩名次进行依次选岗。
选岗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具选岗报到单,到设立的相应选岗单位报到。
调岗:选岗后一天内允许调岗。申请调岗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办理调岗确认手续。
选岗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纪检全程监督,选岗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公示(2022年8月3日前)。
选岗结果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请县委编委确定分配去向。
5.上岗(8月15日前)。
根据选岗结果,由县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到选岗学校报到。
四、签约聘用
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临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平稳、顺利、公正进行。
2.要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人为干扰分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系当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分配等相关工作。
3.要加强管理。2022年毕业的临泉籍乡村教师选岗后要按要求及时到校报到。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培养协议,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统一笔试、组织选岗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咨询电话:6402175(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5390513(县人社局),6402176(县教育局)。
6402808(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财政局
临泉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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