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岗位调配;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需求及招聘人数等要求见《2022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上网下载《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将登记表、身份证、证件照、毕业证及个人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专业类别-姓名”,并以“岗位专业类别-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邮箱:fzscgwrsc@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初审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按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本单位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达3:1的,按报名人数直接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通过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或政审考察不通过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凡在体检或政审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年一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可能发生变化。试用期月工资标准:3000元/月,转正后月工资约416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年终考核奖金等福利待遇。
(七)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疫措施,招聘有关要求和安排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不予聘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91-83376828、0591-83312375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