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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8 13:25     浏览量:119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敦煌市2022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类人才2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敦煌市2022年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的,则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规范名称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因参考目录不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需求表所列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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