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兴宁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
一、招聘岗位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需求:
朝阳城管中队 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
(二)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定;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和纠正;协助配合执法调查取证工作;劝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具有单独的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力);
4.按照分配的岗位开展文秘、后勤、宣传、人事等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不含35岁),身体健康,具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及有汽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汽车者优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知识和能力,男性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秀田路2号朝阳街道办事处7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 2411173,联系人:黄女士。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此两证必须要有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可先提供复印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者对所填报的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请带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开具无犯罪证明。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结构进行,体检费自理。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兴宁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 由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应在面试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者和来自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者,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兴宁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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