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占地面积28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5200余人。
学校设有“三系两部”5个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智慧健康养老、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18个专业,形成了以“幼、特、老、艺”为特色的四大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余项,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多次获奖,成为推动自治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中坚力量,被誉为“幼儿教师的摇篮,艺术人才的沃土”。
学校现有教职工319人,1人入选草原英才,1人入选鄂尔多斯英才,1个团队入选鄂尔多斯产业创业创新人才团队,1个团队获评自治区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学校有全国社科评审专家、自治区教材评审专家、自治区教学名师、自治区教学能手等各级各类专家21人,柔性引进及外聘专家教授70余人。
学校坚持“幼教、艺术”特色,走出了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之路,先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培养出2万余名幼儿教师、学科带头人、幼儿园园长、艺术人才和文艺尖兵,广大毕业生已经成为区内外幼儿园和艺术团体的骨干力量,招生就业始终呈现“入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在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技能大赛、舞蹈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奖,舞蹈专业师生曾荣登央视春晚舞台。
学校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积极承接国培计划,大力培训自治区各级各类幼儿园骨干教师;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人才培训基地”,成立校园乌兰牧骑,承担自治区乌兰牧骑队员培训项目,多次参加全国、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各类大型演出,弘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有效提升了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学会,依托学会为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组建智库,承担自治区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等多项国家标准的研制,有力推动自治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经鄂尔多斯市委编办批复同意,计划公开招聘纳入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专业名称具体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试行)》和鄂尔多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属高校增核控制数的有关规定,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待遇均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对待。
三、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相关招聘岗位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录用后,待2022年7月底前取得应考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22年7月底前未取得应考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它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下午17:30。
应聘人员登录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nmmzyz.org.cn/),并点击《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的报名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者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填写《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身份证以及与报名岗位相关的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书面工作证明(包括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工作所在单位公章)以及工作(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在全国高校辅导员管理系统(http://www.gxfdy.edu.cn/)打印辅导员基本信息表(包括辅导员编码)并上传。
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名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成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以审核通过。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应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并向报名者反馈审查意见。对通过资格初审、符合参加笔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于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初审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六、笔试
1.所有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笔试方可开考。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答题时要求报考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必须使用蒙古文作答。
3.笔试只考一科,“专职辅导员岗位1”和“专职辅导员岗位2”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行政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管理政策规定”;“记账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会计学”;“网络运维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网络运维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7.笔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请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有关通知。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提前5天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学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携带《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学历学位证件。
5.应聘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工作所在单位公章)以及工作(服务)单位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在在全国高校辅导员管理系统(http://www.gxfdy.edu.cn/)打印辅导员基本信息表(包括辅导员编码)。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八、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及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有关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评委的平均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必须按照选择的语言文字作答。
5.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优先考虑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如该岗位考生都没有优先条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工作学校指定并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3.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校确定。
7.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6.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学校依据市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7.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安排岗前培训。对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我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它
1.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2.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考生在参加考试前14天期间不得前往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并进行体温检测。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本方案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有关咨询、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7-5115577(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6927;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77-511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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