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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关于所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6-18 18:53     浏览量:206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我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将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计划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81人,其中公办中学引进75人,职业中专(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引进6人(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引进岗位的体检标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

3.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未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8日11:00—6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30日17:00—7月2日24:00

报名、查询网站: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引进简章及附件,确认符合引进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引进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记载专业应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2.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应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传以下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或者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4);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3.单位初审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内反馈并确认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

5.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70元考务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历城区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先网上缴费,并于7月2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的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进岗位,可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原件核对后归还。其中第(3)(4)(7)(8)项材料装订复印件,其他材料装订原件。

(1)2022年历城区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未就业书面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6)已就业人员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4)。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引进条件第7条规定执行)。

(8)普通话证书。

(9)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1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检测时间计算)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综合考核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一)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引进计划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10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音乐和体育教师岗位的比例为1:7)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范围。进入综合考核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综合考核范围。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综合考核

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考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要求见综合考核通知书。

试讲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30%、专业技能考试占30%、试讲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引进简章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引进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愿无条件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发布。

4.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简章内容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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