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清湾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近1。
(五)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招聘,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北流市清湾镇人民政府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政府门户网,下载填写《北流市清湾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开招聘网格信息管理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清湾镇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方式
由招聘单位派出的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计算机类专业、其它专业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6月下旬,面试地点为清湾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面试组织
由北流市清湾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5.面试试题命制
面试试题由清湾镇人民政府按入围方式封闭命制。
试题的命制及运送、交接、保管、回收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6.面试考官组成方式
每个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主考官1人。
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对面试考官名单进行保密,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考官(含主考官)实行考前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考生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序号出场面试(面试时不公布考生姓名)。
7.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清湾镇人民政府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由清湾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清湾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门户网、清湾镇人民政府处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2631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573022(清湾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6573808(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中共清湾镇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清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