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岗位及人数
指挥中心岗位4人。
(二)工作地点
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北仑区恒山西路51号)。联系人:张站长13958301560
(三)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8天轮休,全年96天(可选择周休、月休、季休,一次轮休或休假累计天数通常不超过30天)。
(四)合同签订
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指挥中心岗位,18至30周岁。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指挥中心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宁波本地人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政治考核
参照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招聘人员将组织45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包吃住,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指挥中心岗位9万元/年。
(三)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根据本人社保交费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含轮休天数。
(四)保险购买。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复转军人享受相关优待政策。部队复退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视情提升工资待遇档次。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征信报告;
六、其他
本简章由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