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是2006年升格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黔江师范学校,历经黔江中学、省立安顺师范学校、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迄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学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各类合格专业人才,毕业生大多工作在基础教育、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第一线,为我国西南地区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增列为贵州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安顺学院2022年用人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聘3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引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开引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学院公开引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聘办)在人事处,负责落实引聘的具体工作。
二、引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引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学兼管理人员15名、专职辅导员15名)。
具体引聘岗位及要求见《安顺学院2022年公开引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四、引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五、引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引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引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引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发布引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引聘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将本人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sxyrsc@163.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咨询电话:0851-33221334),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安顺学院2022年公开引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请附照片);
6.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证明;
7.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8.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附件3,须加盖公章)。
9.报考013岗位人员,须选择01或02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报考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结束后,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公布报考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要求。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要求。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按引聘岗位分类进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专职辅导员岗位为综合知识;其他岗位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5)有关说明:
①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方能参加笔试。
②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考试笔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引聘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单个岗位引聘计划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适时关注。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2.面试
(1)面试结合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引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报考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学院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引聘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引聘结果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安顺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引聘工作在安顺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安顺学院公开引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引聘工作接受安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聘的每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发布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应在每个环节前查阅相关公告,如因本人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聘岗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若导致引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五)监督电话:0851-33525070(安顺市人社局)。
八、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安顺学院官网上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九、本方案由安顺学院负责解释。未定事宜,由安顺学院公开引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安顺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