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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17:53     浏览量:1040

根据《铜陵市义安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义人[2016]7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

3、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单位分配,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生理缺陷、纹身等特征;

5、本人(或配偶)具有铜陵市(区)常住户口或双方父母为铜陵市(区)常住户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6日(周一至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大道121号(义安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562-8810838、8814076(义安区法院)。

3、报名有关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填写《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时,取消或减少招考岗位指标。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技能测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14日(周四)到义安区人民法院605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内容,分值占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行政及经济管理、机关公文写作等内容,分值占30%。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周六)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方式为通过看打方式测试打字速度和准确率。测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周六)下午14:30—16:30,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 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者优先;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3天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其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今后两年内,本次考试录(聘)人员出现自然减员后,可向区聘管办提出申请,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纪律

对违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2-8810822(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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