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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2-06-23 23:51     浏览量:1131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概况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始创于1985年,是一所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市人社局主管的省重点公办技师学院。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产教融合项目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汽车喷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5亿元。拥有数控、机电、计算机、财会、汽车、机器人等专业实习实训设备7000余台(套),价值1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2万余人次;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开设机电、数控、模具、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32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

2020年和2021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志愿在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公示、体检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社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7月7日9:00-7月13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7月7日9:00-7月14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77815。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7月7日9:00-7月15日17:3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359272、84359053。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2年7月7日9:00-7月15日17:3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的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排名成绩合成。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3)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述1-3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4.递补规则。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5.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6.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7.面试。面试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4)体检人选确定。规则如下: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③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不转移人事档案。聘用后,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的工资待遇按《宿迁市属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宿编办〔2019〕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二)责任分工。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年龄计算。18岁以上指2004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其他事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77815(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4353885(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4359865(宿迁市人社局党风办);0527-84359053(宿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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