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访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信访工作人员(男性9名,女性3名)
二、人员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的信访工作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是根据信访工作需要,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开展信访劝解引导、做好信访服务保障,不占用编制,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人员相应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五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者或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三)白银市户籍或白银市生源,落户时间为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四)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至1997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六)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六楼。
3.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疫情防控期间,凡省外来银返银报名人员,须提供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银后 7 日内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省内来银返银报名人员,须提供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报名人员现场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者不得入内),扫描“白银快办”场所码,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均需要绿码方可报考,行程卡带* 人员不得参与报考)。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附件1:《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白银市信访局信访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5)白银市生源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片4张。
(7)报名费100元/人。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2022白银市信访局报名群”,后期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通知均在微信群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电子准考证)。面试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政法院校、退役军人、持机动车驾驶执照者依次优先。
(三)体检
1.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白银市信访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中确定。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白银市信访局负责政审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白银市信访局报名群”及公司信息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食宿自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应发工资31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
六、其他事项
1.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疫情防控期间,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者,取消报考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应聘者对个人提供的应聘资料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举报和反映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报名咨询电话:0943-8866018(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监督电话:0943-5912601(白银市信访局)
七、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白银市信访局所有。
白银市信访局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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