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91名,分两批进行,其中第一批49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第二批42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1年7月1日。
2.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附件2。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只接受现场报名,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每人每批限报一个岗位,收取报名费100元。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如下资料并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④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第一批报名时间:9月27日-9月29日上班时间。
第二批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石门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二楼(局机关院内)
五、准考证领取
第一批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班时间
第二批领取时间:2021年11月9日上班时间
地点:石门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二楼(局机关院内)
六、笔试(满分100分)
1.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批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成绩组成: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40%、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60%、材料作文占60%。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于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融媒体中心出镜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为现场模拟主持,其他岗位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第一批面试时间:10月22日
第二批面试时间:11月19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九、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决定综合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报主管部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确定拟聘对象
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招聘单位应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十五、监督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六、信息发布及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信息均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提供相关资料、报到上班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此外,考生若在体检、政审环节弃权必须提前1天告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否则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
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精神,学历认定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4.本次招聘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根据石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体温正常,凭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考。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考考生,应主动提前向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报备,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5.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郑重提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6-5333980(石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36-5236750(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 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1:石门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第一批)
附件2:石门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