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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23:16     浏览量:890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白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白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80名,其中男辅警75名、女辅警5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岗位工作。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为洮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户籍或者持有洮北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居住证1年以上;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留置看护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退役军人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纹身,无听觉障碍,无肢体功能障碍;

4.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聘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5.无其它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疾病;

6.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7.能胜任夜间值班执勤工作;

8.通过体能测试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自主择业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无人机驾驶、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视频剪辑、体育运动等特长或特殊技能的,优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年龄、文化程度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设置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环节。招聘过程由驻白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监督,笔试、体能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白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8号(原白城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4.报名所需材料:(1)根据白城市防疫要求及公布的招聘条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2)填写完整的《白城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6)退役(士官)士兵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役士兵登记表的复印件;(7)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4张(背面签名贴好双面胶);

5.报名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N95/KN95级别以上医用防护口罩;

6.资格审查工作由白城市公安局负责,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7.报名必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体重、体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及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三)笔试

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采取统一试卷、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考生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进行。男子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测试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由白城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一次为限,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鉴于警务辅助工作的特殊性,对体检尿检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政治审查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白城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不退。空缺岗位从相应报考岗位未入围的人员中,按照白城市公安局公布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由公安机关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公安机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缴费部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者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保留24个月。在保留期内,白城市公安局再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时可作为拟招聘对象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进行招聘。

(五)疫情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白城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做好自我防护,除必要招聘程序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扫码、测温和防疫信息登记。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白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课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jlbc.gov.cn),所有招聘信息以此网站发布为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6-3252152

监督电话:0436-3252089

特此公告

附件:1.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4.《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5.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4月编印的《新冠肺炎防控手册》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城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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