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区管委会同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宣传专员,1名,工作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17号。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宣传专员:主要负责文稿和宣传稿件的撰写以及灭火救援现场摄像等工作。
性别年龄要求:男性,21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任职条件
1、擅长宣传报道、活动策划和拍摄工作;
2、新闻、中文、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3、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媒体单位工作经验的优先,文字写作功底较强,能撰写各类新闻报道;
4、具有较强的执行及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现代传媒工具和各类办公软件,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5、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上5休2工作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3日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咨询电话18707059192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格发送至330148217@qq.com(仅接受网上报名),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宣传专员报名表”(如未按格式填写,视为无效报名表)。发送邮件时请将岗位报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一并扫描并打包发送。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写和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领导小组将统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报名人数可延长报名时间。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体能测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1)测试项目:3000米跑,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2)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经过面试综合评估,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的,则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另行组织招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就业网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月综合工资5500至6000元;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四)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优秀队员,有机会招录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工作经历算入工龄;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