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沽源县门户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 8月18日至1999年8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求张家口辖区户籍,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职位代码为031职位的考生要求沽源户籍,四项基层服务人员报考不限户籍;
(五)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类全日制在读学生、未满服务期的四项基层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六)在沽源服务期满的四项基层工作人员仅限于在沽源服务期满的(含2017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沽源门户网站下载《沽源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表内所需信息认真填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将《报名表》打印后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的招聘方案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8.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提供打印版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
9.教育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还须提供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后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份(A4纸)。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 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时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十日后,在沽源县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
(三)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公共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奖励惩戒等。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考察、考核及体检不合格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沽源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报考教师职位的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察、考核合格后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特别提醒:凡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监督电话:0313-5812141
附件:1.《2017年沽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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