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实施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海勃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共计19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海勃湾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条件;
5.拟引进人员报道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要求
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工作按照人才引进计划,采取发布简章、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形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指定时间、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6月29日中午12:00
地址: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提交至邮箱:hbwwjwrcyj@126.com(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2)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
地址: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体育馆
注:现场报名只针对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开放,其余报名考生请按照网络报名时间进行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取得的相应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海勃湾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4)《海勃湾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5)《海勃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
备注:1.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表》需一式两份。
2.网络报名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分别命名打包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要求“报考岗位+姓名+电话”。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漏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医院岗位考生需自愿服从分配安排。
(二)资格初审
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将通过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一起公告。请考生在结束报名后密切关注网站动态。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现场报名时进行,根据岗位要求,对引进人员基本信息、引进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于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审核通过告知报名序号,考生须注意查收邮件。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6月30日
面试地点:暂定呼和浩特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此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划定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测评。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以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所有岗位考试结束后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与面试在同天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报名提交材料”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表》需一式两份),交由现场资格复审处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考生如已提交过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再提供)。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考察主要以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记录、审核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正式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另外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的调取由本人负责办理,在我区正式录用之后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提供不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海勃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引进人选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引进,如经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七)聘用
引进人才在组织部、人社局、卫健委备案,实行合同管理,引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1.医院使用总量控制数,享受医院同等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自行解聘。
2.疾控中心分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引进和编制外合同制人员人才引进。
(1)事业编制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按照面试成绩,实验室检验检测岗位前4名及公共卫生岗位前2名)
(2)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待遇参照疾控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实验室检验检测岗位5-32名及公共卫生岗位3-14名)
四、纪律和监督
乌海市海勃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637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参加报名和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不得提供虚假身体健康状况和证明,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应聘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二)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居住地及面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三)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证明不能参加。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有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四)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66号)》及后续有关政策、公告落实。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申报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本简章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咨询电话
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3-2059639
海勃湾区中医医院:0473-2796607
海勃湾区人民医院:0473-3890016
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890020
海勃湾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