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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16:26     浏览量:1352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免笔试公开招聘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28名,其中:大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硕龙分中心4名,下雷分中心4名,堪圩分中心4名,宝圩分中心4名,雷平分中心4名,那岭分中心4名。具体岗位详见《大新县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相应的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胜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疾控领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服务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县级疾控中心岗位,报考人员应属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或医学类专业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可直接考核入编;属疫情防控紧缺性岗位,具有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直接参加面试;

(2)乡镇岗位,报考人员应属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或医学类专业人员。

8.优先录用条件:

(1)疫情防控表现突出,获得市县级疫情防控方面奖励(含党委、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的人员;

(2)已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3)在医疗机构、卫生单位长期聘用的优秀技术骨干(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4)符合市、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政策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因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或被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大新县在职在编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3.报名地点:大新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71—3623737、3698303。

4.报名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口簿、其他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表3)各一份。大新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作报名凭证。原则上,2022年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日期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等各环节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23日8:00至7月2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由大新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岗位方可面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又属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经报大新县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进行面试。

(四)改报岗位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知,可以进行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2年7月3日8:00—16: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3日8:00—18:00。

(五)专业能力测试

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12及以上时,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并以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6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前2天由县卫生健康局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发出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大新县。(具体地点待定)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注重考查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术技能、思维品质等方面。

(四)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测评中的组织协调能力要素分数高者确定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由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的所有考生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面试当天须提交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的健康监测承诺书,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取消面试资格。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新人员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考核。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经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和验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各环节。如果疫情防控有新要求,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九、招考纪律

(一)招聘单位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说明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623737。

附件:

大新县卫生健康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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