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船院党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任教师
岗位主要职责: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教学工作并主持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团队建设以及引领和指导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引进数量:1人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所需专业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本专业企业或研究院所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中的三项:(1)获得发明专利;(2)荣获省部级或世界500强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3)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或国家级行业协会标准制定;(4)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5)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技研发工程项目。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二)报名有关要求
1.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流水等);
(7)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原件的扫描件;
(8)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核。学院成立9人及以上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业务能力考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专家组通过考核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心理测试到学院指定的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及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防疫须知
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为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发布、考核、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wspc.edu.cn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