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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宁都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7 23:48     浏览量:983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赣州市宁都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9.宁都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25日(公告发布第一天)以后出生。2022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以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二0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所列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15日17:00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1室)报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②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把所需资料扫描上传至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ndrsjrsg@163.com)。《报名表》照片要求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研究生如未发毕业证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份,需加盖公章)。

(4)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2年7月3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宁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宁都县城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若同一岗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报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待遇政策

1.“人才特殊津贴”政策。对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在岗全日制研究生人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人才特殊津贴;对在岗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含全日制引进博士)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人才特殊津贴。

2.“人才安家费”政策。新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我县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宁都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人才安家费10万元、3万元,1万元。对来我县创业就业的“985”“211”高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给予一次性人才安家费。

3.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全职在县工作并在县城范围内无购房、建房记录,单位未解决住房,未配租人才公寓者,给予发放人才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健康信丰”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江西省、赣州市和考点所在地宁都县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市和宁都县。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8.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其他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都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县人社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咨询电话:0797-6926308

宁都县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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