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芜编办〔2018〕38 号)有关规定,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芜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辅助人员3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退役军人(指依法退出现役,并由芜湖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市入伍且入伍时为芜湖籍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所有招聘环节均在芜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芜湖人才网发布。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7月6日8:00至7月8日24:0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芜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本人姓名”为标题发送至邮箱bwzpks2019@126.com,同时上传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数,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汇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最新防疫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及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招聘活动各环节,查验行程码、安康码,测量体温。行程码带“*”人员、安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高于37.3°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各环节,行程码近14天内有芜湖市(含无为市、南陵县)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553-7310256
监督电话: 0553-3878976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