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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49     浏览量:1593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县校合作、推进“双百工程”,助力产业转型、城市更新、文旅康养“三大行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1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突出“紧缺急需”、“专业对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岗位设置

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对口开发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引进40人、医疗卫生岗位引进35人、其他岗位引进25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及所需条件详见《蒲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基本条件和引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指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

对报考的博士毕业生,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博士毕业生招聘不受数量限制,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在蒲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蒲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7月8日24:00

报名网址:http://47.93.192.66/sxpuxianrs/info/index.html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近期一寸红底标准免冠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7月10日24:00(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由蒲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对自己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蒲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面试前一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每个岗位报名实际情况进行分组,为确保公平公正,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一个面试考官组无法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若干面试考官组,采取加权平均法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首先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其次将所有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面试考场总数,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A1+A2+A3+...+An)÷n;

(3)再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n)。即:Xn=R÷An;

(4)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所得分值。

5.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最多只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7.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蒲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及《蒲县广聚人才的十条措施》等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蒲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蒲县县委组织部承担。

(二)本次引才的各类信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均在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要随时关注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7-5322995

监督电话:0357-341238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蒲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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