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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2:15     浏览量:1574

根据《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88个空缺岗位招聘117名工作人员进行补录,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公告》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的考生。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公告》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考生自愿报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本次补录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和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查。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l.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6月27日10:00-2022年7月5日20:00。考生登录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补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39.97.107.149/ylzsydw21/info/index.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选择。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系统不会自动提示。

3.笔试加分。(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三)入闱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2022年7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排名及入闱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和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

岗位因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经确认放弃资格审查(含未按时参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面试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任何一项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科目。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组织体能测评。

报考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体能测评测试标准参照《2021年消防事业编制文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执行。

(六)体检。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本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九)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处)

0999-8020501(伊犁州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999-8035592(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99-8085446(伊犁州人社局机关纪委)

0999-8231078(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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