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2022年桂林市雁山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共设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6个,计划招聘教师18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中心幼儿园:招聘1名;
桂林市雁山区大埠乡中心幼儿园:招聘6名;
桂林市雁山区柘木镇中心幼儿园:招聘4名;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中心幼儿园:招聘7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说明: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3.已获得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的,原则上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3.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被桂林市中小学校赴区内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2022年雁山区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同时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jy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雁山区政府网站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jyj.guilin.gov.cn)、雁山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 2022年7月4—6日每
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30- 17:00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22年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报考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审查不严,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注意核对报考专业,本人所学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一致才能报考。本人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核对。
(2)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对桂
林市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人代为报名,特别是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桂林须按规定需要隔高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相应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雁山区所属学校报名地点,雁山区教育局三楼(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93号,电话: 0773-3552881 )
(三)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由雁山区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中旬【根据疫情形势具体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桂林人才网站、雁山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2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面试方式按照《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含)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公安部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体检工作。由雁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准,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桂林市教育局、雁山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内被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后因不予聘用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再次进行最后一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与监督
(一)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教师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且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 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桂林市教育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雁山区教育局0773-3552881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安全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期间,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防护,具体要求见附件3。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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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