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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16:16     浏览量:849

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共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市应急救援大队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15名(含应急救援队员12名,文员3名)。具体从事消防、应急救援或辅助防火安全监督执法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东兴市应急救援队员岗位(12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3.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二)东兴市应急救援文职人员岗位1(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1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三)东兴市应急救援文职人员岗位2(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2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本市城镇户籍或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的农民,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已办理退休的人员除外)均处于失业状态,因就业困难无1人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及聘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18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东兴市应急管理局(高兴大道15号,政务中心9楼903室)。

3.报名要求: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申请人页面复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另报名相关岗位的人员提供(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司勤人员需持驾驶证报名;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之一材料。(1)城镇低保家庭人员,提供城镇低保证明;(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3)城镇登记长期失业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并注明长期失业人员;(4)被征地失地人员,提供被征地证明,并注明:所有土地完全被征用。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体能考试和面试,岗位一需进行体能考试和面试,岗位二、岗位三需进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各岗位考核科目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各个岗位人员,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需服从安排到消防救援站从事森林消防和城市消防等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

四、薪酬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工资约5000元/月(含五险)。

(二)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疫情防控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报名和考核场地前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东兴市应急管理局0770-6292233。

东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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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计划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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