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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韩城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5:33     浏览量:1830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不断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韩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0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本人具有韩城市户籍或属于韩城生源(截止公告发布前一日,即2021年9月17日),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即公历1980年9月18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的);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市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韩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21年9月18日

2.发布渠道:韩城市人民政府官网、韩城市民政局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

2.报名网址:http://hcsmzj.pzhl.net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8:00— 9月27日18:00。

4.报名注意事项:

(1)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红底);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电子版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证明电子版。

5.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要保持电话通畅,对于存疑信息,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市民政局3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已通过资格审核的,须于9月28日24: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考务费50元,付费成功报名有效,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前三天。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hcsmzj.pzhl.net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拟定)。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主要考试内容:韩城市市情市貌、政治基础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文学常识、公文写作、社会工作基础知识、社区概论、社区居民自治、社区组织、社区治理服务工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2.笔试成绩加分:

(1)加分条件和标准。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加10分。

②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加5分。

③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加10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条所列加分情形,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2)加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1年韩城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1年韩城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符合第②项条件的还应提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经社区居委会审核确认的书面证明;符合第③项条件的还应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④项条件的还应提交本人退伍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3)加分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2021年韩城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于10月8日-10月12日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审核。市民政局将审核加分人员相关信息,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市民政局在3日内再次复核和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参加笔试人员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根据加分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韩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民政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质证书、退伍证书、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七)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快速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分值)×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一并录用。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市民政局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重要提示

1.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范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返韩人员参加考试,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可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面试期间因准考证丢失、开考15分钟内未能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若出现发热等不良症状,经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启用备用考场。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韩城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913-5190401

附件:

1.《2021年韩城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2021年韩城市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

                                                      韩城市民政局

                                                     2021年9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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