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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9 21:48     浏览量:794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音体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要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二、招聘计划

“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区(市、县)如下:

2022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95名。安排在云岩区、观山湖区、白云区、乌当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市教育局审核。

(五)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时间段:2022年7月2日至2022年8月15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细则、《招聘一览表》须在本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各区(市、县)须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于7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9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各区(市、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区(市、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报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区(市、县)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须在2022年8月1左右完成。

2.面试要求:各区(市、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体检须在2022年8月8日前完成。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各区(市、县)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各区(市、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各区(市、县)教育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各区(市、县)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各区(市、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区(市、县)要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合同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约定1年的试用期。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各区(市、县)须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贵阳教育信息网(http://jyj.guiyang.gov.cn/)、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云岩区教育局:0851-86510631

观山湖区教育局:0851-84119002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704

乌当区教育局:0851-86410212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155059

清镇市教育局: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1552

开阳县教育局:0851-87220021

息烽县教育局:0851-8772897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18608515603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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