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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14:50     浏览量:951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仅限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五楼3室,咨询电话:0757-86773265、86790753。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等其他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桂城街道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请提前填写完毕;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户口簿(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职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

6.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如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等(报考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提供)。

以上证件均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考程序

(一)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3.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依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三)公示与录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发现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2.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首次签订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如拟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拟录用人数相应减少至符合比例之内。调整后仍不满足1:3比例的岗位不开考。

(三)《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各职位招录人数仅为计划招录人数,我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四)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笔试、面试、体检安排、成绩公告和录用公示)将于政府网站公布(具体路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镇街>桂城街道办事处>通知公告,具体网址: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gcjdb/xxgkml/,请考生密切留意。

报名时资格审查仅为初审,根据实际情况,面试及体检等环节还将进行复审。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八)本次报名和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城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桂城街道办事处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 桂城街道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专业参考目录.pdf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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