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4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天津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统战部指导和管理的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教育)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5.热爱统战工作,热爱教育事业;
6.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统战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或者事业单位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现役军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教研部教师3名,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统战理论、中华文化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邮箱:ssyrsc@tj.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7月12日,报名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7:00。
3.联系人:张老师、贡老师
4.联系电话:022-27498718
5.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报名邮箱。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件请提交pdf格式。
6.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适当减少招聘数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资格审查结果在2022年7月14日17:00以前通过邮件及电话回复。准考证通过报名邮箱发放,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统战理论、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照指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共党员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到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后,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形式:试讲和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授课艺术和潜在能力等。
(四)公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www.tjsy.org.cn)公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由市社院党组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九、考务咨询及举报监督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22-27498718
举报监督电话:022-87381756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主管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笔试 科目 | 咨询电话 | ||||||
主管 单位 | 招聘 单位 | 经费 来源 | 招聘 总数 | 招聘 部门 | 招聘 人数 | 学科专业(一级学科) | 学历 | 其他 | ||
天津市委统战部 |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 全额 拨款 | 3 | 教研部 | 3 |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 | 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 综合 知识 | 022- 27498718 |
注: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教育)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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