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所学专业对口,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对应学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报名邮箱投递报名简历(附件2:xx岗位+姓名编外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编外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9日至7月3日。
(三)报名邮箱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m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4日13:00-16:00、7月5日9:00-16:00。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905室。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入校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5(含),直接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依据笔试分数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
2022年7月6日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7月8日10:30—12:00(90分钟),笔试地点: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7月9日后,考生可自行登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试讲等形式。重点对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量。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形式,特长展示设备(道具)等物品自行准备;实验教师、实验员岗位采用试讲方式,试讲采用“传统板书授课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试讲内容根据所学专业内容自行选择);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如加试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研究决定最终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遵守长春市、经开区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疫情防疫相关要求。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ccmc.edu.cn)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政策咨询部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善教楼904室)
咨询电话:0431—84826461、 84825102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