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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1:40     浏览量:1444

根据省、市特岗办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特岗教师90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58名、学前教育1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标准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可放宽到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备注“受疫情影响”为“是”)”报考,此类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6.户籍条件。延安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延安市(户籍迁入截止2022年5月1日前,生源地指本人参加高考的地域)。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30日9:00至7月4日18:00。

(二)资格初审。6月30日9: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特岗办按照公告条件,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县级市域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数为基准,在平均分数线以下不予录取。如果基准线高于120分,则最低分数线确定为120分)。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11日9: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6日(星期六)。

(四)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具体面试时间由特岗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为确保完成招聘计划,出现报名人数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由特岗办提出调配意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补录及签订合同。2022届特岗教师于8月23日前赴特岗办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30日前完成。首次补录未完成,按照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保证招聘完成率。二次补录工作于9月10日前完成(该批次特岗教师到岗时间应不晚于9月15日)。9月25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集中培训。特岗办集中安排组织做好新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应不少于10天。

(七)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规定时间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五、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服务)期间,由特岗办(市教科体局)代市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特岗办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留档,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主要依据)。

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未按规定报到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或单方违反合同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六、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市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各地应予以支持。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市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市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有关事项

(一)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未入编前三年按企业标准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导致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专业条件以网上初审为准,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所持证件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伪造信息,否则将取消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公示、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陕西特岗系统及特岗办公告,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王 宁

电 话:0911-7113409


子长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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