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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1 13:31     浏览量:1246

为满足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天津历史纪念馆(和平区文物管理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2011〕10号)的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天津历史纪念馆(和平区文物管理所)。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或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4.身心健康,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2年06月30日起在和平区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进行发布。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审查时间: 2022年7月11日9:00--7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2年7月11日9:00--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具体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考察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单位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时,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谈。结构化面谈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1位小数。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参见资格复审通知)。

2.面试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于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和平区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和平区政务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022-23337817

监督电话:022-2726768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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