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共计15个岗位31人。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线上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历届高校毕业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限制报考资格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详见《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表》《国家教育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查阅及下载地址: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http://www.xjalt.gov.cn)。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条件且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达成意向的,采取考核、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填写《2022年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线上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名表,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上传(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自发布《简章》之日起至2022年7月5日。
报名入口(微信扫码进入):
联系电话:0906—2129367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线上对应聘人员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
①《报名表》(自行下载),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③个人推荐材料(应含高校成绩单、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实习情况、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考核。考核可采取线上面谈、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方式由阿勒泰地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由由教育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具体通知。考核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采取考核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在招聘小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小组另行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笔试。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岗位的,须增加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侧重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②笔试方式。笔试由阿勒泰地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命题,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纪考生成绩无效。
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阿勒泰地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考核成绩×70%;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总成绩=考核成绩。
6.公示。各环节合格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确定拟聘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确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
7.聘用。签订聘用合同。2022年8月15日前,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
8.待遇。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四、监督
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19309069263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2100271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阿勒泰地区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报考者要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做好相关准备。
(二)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违反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阿勒泰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阿勒泰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由阿勒泰地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阿勒泰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