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抚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抚顺县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速录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如报名人员有上述不得报名情况却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派遣。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扣除个人应缴纳保费后,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在院内发放,无保险,工资1580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须携带身份证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前往抚顺县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抚顺市河北乡东华村,电话:024-57567732。
(二)资格审查:
抚顺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抚顺县人民法院将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相应岗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并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抚顺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