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清河区户籍(2022年7月1日之前迁入);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1.清河区财政供养的合同制人员;
2.2022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方式
(一)岗位。
清河区不动产中心大厅、医保中心大厅、社保中心大厅窗口人员共6名。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2.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清河区世纪广场西北角)。
3.联系电话: 024-72118666。
4.报名及须知: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形式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清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同版一寸照片2张;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准考证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官网(www.tlqh.gov.cn)公告为准,请登录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
四、招聘方式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请参考提供的《复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数。
3.计分方式按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岗位安置
对拟聘人员进行统筹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对象应当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八、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及日常管理
1.月薪23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
2.招聘人员与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试用期三个月,不服从岗位安置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
1.《复习资料》(下载邮箱qhrsjsyglg@163.com,密码:72115125)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参加本次招聘人员,要按照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铁岭市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