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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关于招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2 16:15     浏览量:1304

为了进一步提升玉州区服务群众的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366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社会治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诚信守法、爱岗敬业,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体检合格,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40周岁(即1982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会操作电脑,熟悉使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有较好操作智能手机以及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六)学历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以及曾在警务助理、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岗位被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应为应聘岗位所在辖区的户籍或直系亲属在应聘岗位所在辖区内购置房产居住的人员。即玉州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常住(居住6个月以上,以下表述相同)在玉州区辖区内;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常住本镇(街道)辖区内;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原则上要求常住本网格内,不能超出本网格所在的村(社区)。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镇(街道)岗位的到各镇(街道)综治中心报名,报名玉州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岗位的到玉州区委政法委一楼区综治中心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玉城街道综治中心  电话:2833519

南江街道综治中心,电话:3885766

城西街道综治中心,电话:2096080

名山街道综治中心,电话:2366281

城北街道综治中心,电话:2386429

仁东镇综治中心,电话:2288327

仁厚镇综治中心,电话:2288087

大塘镇综治中心,电话:2195991

玉州区综治中心,电话:282778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4.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原件验讫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蓝底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现场如实填写《玉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玉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禁毒社工)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学历高低、工作经验、计算机类专业、其他专业先后次序,经玉州区或相关镇(街道)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计划安排在7月中下旬。面试公告在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玉州区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张榜公布。

(三)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由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四)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劳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四份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岗前培训

拟招聘对象由区综治中心、各镇(街道)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玉州区财政预算,每月工资3294.14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按2500元/月(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奖金1500元。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75-2815630(玉州区纪委监委派驻中共玉州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检查组)。

2.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4.本公告由玉州区委政法委解释。咨询电话:0775-2827782。

玉州区委政法委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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