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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2 21:52     浏览量:145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年轻干部“314151”培育工程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深入实施“万名大学生留平计划”,有效落实《铁东区“十四五”人才兴区工作规划(2021—2025年)》,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硕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全区共计划引进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硕博人才20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为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铁东区政府九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及纸质版两张(小二寸,小于100KB),填写完成的《2022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推荐报考情况说明。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上传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社保缴纳凭证。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的无效。

6.网络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截止前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Sptdrcb2021@163.com(报名邮件主题注明“XX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7.本次引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

1.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和四平市铁东区人社局对报考者上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以电话形式告知。

3.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组织面试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考生,由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和四平市铁东区人社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工作由四平市铁东区委组织部和四平市铁东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

拟引进的硕博人才名单,在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dq.sip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

4.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求,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递补。本次引才只进行一次递补。

5.以上环节如有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含一年试用期),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工作岗位根据全区中心工作需要,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

2.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九、防疫相关要求

因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考生须按照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配合做好本人健康监测、管理等相关事项。如因考生隐瞒个人相关情况,造成无法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政策咨询

联系单位:四平市铁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肖雪姣、骆 岩

咨询电话: 0434—3518456

四平市铁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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