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强优化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更好地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东区营商局编外派遣人员6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作风扎实;
3.要求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 7月6日17时止,招聘岗位信息通过(http://www.sydd.gov.cn)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和(w1hr.com)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上午9时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9时。考务费50元/人,考务费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网址:(w1hr.com)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填写各项目信息,并提交报名。考生提交报名后则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无缴费凭证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3.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12:00,13:00—16:00
2022年7月15日9:00—12:0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新境界职业培训学校(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51甲—3号)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大东区营商局招聘编外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③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⑥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⑦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⑧缴费凭证或缴费截图。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法相关法律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的相关通知请关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示,请及时关注。
(五)面试
1.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通过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参照笔试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示。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新境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者不作为录入人选,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与管理
大东区营商局营商环境建设科岗位工资标准为3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复印打字窗口岗位工资标准为191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予解聘。合格后与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大东区营商局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
2.报名考生须本人报名,避免他人代报名,且注册报名后勿擅自注销账号。如因他人代替报名或者注销账号等不当操作造成后续招聘过程中的登录障碍,由考生本人承担。
3.视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要求,后续考试事宜将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立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将视业务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7.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大东区营商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66789952 13555826953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3604060521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东区营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