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等通知精神,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1.招聘岗位:科研助理。
2.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并取得相应学位,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优先,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招聘岗位
详见《华北科技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2)。
四、岗位待遇
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由各课题组承担工资、社会保险,税前工资每月3000-5000元,具体面议。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上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科技学院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含近照):包含教育经历(自大学开始)、工作经历、技术专长、论文或专著发表目录以及工作想法;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材料扫描件,如:能代表其工作能力的代表性成果或项目信息,说明清楚时间、名称、内容、本人作用等。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具体安排由用工单位确定,通过电话联系。面试完成后,用工单位应及时将录用结果(包括录用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考核情况等)及其报名材料报备至人事处和科技管理处。
六、用工管理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学校签订上岗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3),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后到相关单位工作。
人事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