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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党支部书记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7-05 12:49     浏览量:117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经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南阳市党支部书记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南阳市党支部书记学院位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源地邓州市,系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因教学工作需要,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博士研究生本、硕、博阶段专业相近,硕士研究生本、硕阶段专业相近。

6、符合招聘岗位以及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按照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邓州党建网(www.dzdj.com.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zrs.dengzhou.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蓝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2下载填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1、报考1001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2、报考1002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小于3:1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数。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能力、授课艺术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同一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选。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能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政策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费提供一套100㎡以上的人才公寓(仅有使用权)。在此基础上,再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的安家费,“双一流”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安家费。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邓州党建网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下载相关材料,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四)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本次招聘是在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编办、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17518991120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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