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所受市医保局的委托,负责对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的医保监督检查工作。为适应本市医保业务的发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1.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1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工作经验:不限,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任职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专业不限,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擅长公文写作、文宣、多媒体制作者优先考虑。
2.信息监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工作经验:不限,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任职要求:公共卫生管理相关专业,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应用,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承受工作压力。
3.综合监管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工作经验:不限,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任职要求:医学相关专业,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招聘方法
1.报名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请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807号513室,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所办公室收,邮编:2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勿来电来访。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2.考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随即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打电话通知。
3.体检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即可办理入职手续。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监督检查所
2022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