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尉犁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提高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医疗卫生、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发展需要,提高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增强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历届和应届毕业生。
三、聘用原则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录用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医疗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专业符合医院紧缺专业的在40岁以下;医技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政审合格;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医疗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医技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五、招聘岗位和职位数
计划招聘35名,其中医疗岗位25名、临床医学检验岗位10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和电话报名形式。
2、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表、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面试
意愿通过个人简历和个人就业意向进行初选。
(三)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医院予以确认拟招聘人员名单。
(四)聘用
1、拟招聘人员到院入科后,进入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医务科和所在科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办理离院手续。
2、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聘期为一年)。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工作满一年后,尉犁县人民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并办理离院手续。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兑现试用期工资待遇。
2、薪酬待遇比照医院同类临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夜班费或加班费+卫生津贴+年度正常晋升工资
基本工资:医疗岗位和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岗大专4619元/月、本科4841元/月。
后续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参照医院临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聘用。
2、医院按规定为招聘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四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单位临聘人员性质,由医院自行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本《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由尉犁县人民医院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尉犁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剧钢 微信电话:18099580895
简历投递邮箱 275542711@qq.com
尉犁县人民医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