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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7:19     浏览量:1616

一、单位简介

兵团党委党校是兵团党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兵团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兵团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兵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在职教职工202名,教师77名,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36人,国家“四个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兵团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兵团英才培养人选2人。已逐步打造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结构合理、规模稳定,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师资队伍。校(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紧紧围绕兵团工作大局,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办班数量、培训人数实现逐年增长,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涉及6个岗位,采取面向社会“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教研部主任和副主任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普通教师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引进的博士按照《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兑现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年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校(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105304517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名称(职位编号)+姓名”。

(二)资格审查。校(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以试讲成绩为主,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参考面谈成绩等次;面谈成绩为中、差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确定聘用的人员可补贴一定交通费用。

(四)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校(院)研究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官网(http://dwdx.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校(院)报兵团人社局,经兵团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兵团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校(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994-5677839。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5677213,张老师(18139016885),电子邮箱:1053045177@qq.com;地址: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迎宾大道619号,邮编:831300)。

八、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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