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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包河区农林水务局、芜湖路街道、高铁南站、包河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05 17:27     浏览量:3038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用工单位委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7人(包河区农林水务局、芜湖路街道、高铁南站、包河区法院),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其他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的(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报名链接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c=bmdlu&id=62注册报名信息,经线上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测评通知。

2、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4日下午17:00。考生须于注册后至7月15日17:00前,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打印资审结果”查看是否通过网上审核。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3、测评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及测评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人才测评后,安排资格复审。

5、注册、审核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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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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