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设有26个学院(部),现有88个本科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硕毕业学校均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应聘艺术类岗位除外);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急需、紧缺或有特殊需求的岗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附件1。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工作经验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30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②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③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10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
③最高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须盖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论文。
④有出国学习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所要求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按照以上要求的“现场确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②笔试:根据岗位需要,实践型教师岗位笔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九、几点说明
(一)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二)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806038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