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 号 )等文件,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6名,招聘岗位、计划、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1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报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A类岗位:笔试+面试;B类岗位免笔试、参加面试。
2.年龄要求:各岗位均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最高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一)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
(三)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3.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1年10月1日9:00-10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报名, A类岗位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报名无效。B类岗位不收费,报名确认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10月16日上午9:00。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90%,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10%,涵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3.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若出现无人报考的情形,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核减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5.考生请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手机出示)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笔试当日)。四者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电子健康卡健康码红码人员不能进入考场,健康码黄码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提供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在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6.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1年10月22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含报考B类岗位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B类岗位报名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审查,A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需提供:
(1)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
5.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参照湖南省公务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口述答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人员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其中B类考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本人所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从高到低排名,专业技术职称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七日内向区教育文卫局或党群工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招聘领导小组也可以集体研究决定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列入经开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约定在湘潭经开区基层医疗机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纳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1. 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5512308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 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1:湘潭经开区2021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