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详见《长丰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和“县管乡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0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8月4日至5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2. 笔试时间:2022年8月6日(周六)上午
10:00-12:00《科目二》。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科目一》与《科目二》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确定入围人选。若再次出现并列,以考察决定取舍。(递补时也遵循此原则)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公示
1、本次招聘“县管乡用”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享受所在事业单位岗位待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长丰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与县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县医院在编人员和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5、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长丰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1235(县卫健委)0551-66678611(县医院)
(四)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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