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经我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2017年黑龙江桦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43家事业单位拟聘85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拟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通过佳木斯市人社局官网、桦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桦川电视台发布公告。
2、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17年9月4日8:30至9月6日17:00止。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以上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5)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或电话通知。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7)笔试报名费90元,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报名费统一在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6日17:00。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支付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9)政策性加分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社区岗位列入县级事业单位核定加分。项目生材料在报名结束后15日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请考生提前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①笔试科目考试将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特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笔试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对所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并且每名考生在本次招考中只有一次申请仲裁的机会,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仲裁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
笔试结束后,考试主办方将根据笔试总成绩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结果是进入面试环节的最终结果。
5、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技能测试等方法,测评其综合素质,成绩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卷面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专业考试资质机构代理。
6、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7、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疑义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且服从全县重点工作用人安排。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最低服务期,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禁止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本县,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工作人员签定服务协议,并由法律部门进行公证。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4、咨询电话:非卫生岗位:04543823260
卫生系统岗位:13512631777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点击下载>>>《桦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